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1-12 来源: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更加突出政治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简称“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的重要手段,对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真正做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实到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质量的“三会一课”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把每个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频次要求。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应定期开展,一般每季度1次。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结合实际,可以适当减少次数。

  (二)明确主要任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凡属本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应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主要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课一般以集中学习为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多方面教育,注重答疑释惑、互动交流。

  (三)强化政治引领。“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有行动”,使之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党性觉悟。要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党员。

  (四)创新方式方法。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增强仪式感,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发挥上海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站点)和远程教育平台优势,拓展“三会一课”思想教育的阵地。推广“微型党课”“网络党课”“电影党课”“音频党课”等灵活、务实、管用的方式,增强“三会一课”的吸引力感染力,让党员坐得住、听得懂、易接受。探索依托互联网开展“三会一课”的有效方法,推动传统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切实增强“三会一课”实效。

  (五)规范台帐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台帐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缺)席党员名单、议题、主持人、发言或讲课要点等。记录原则上应实时进行,原汁原味反映“三会一课”情况;实时记录不够完整的,应在一周内补充完整,坚决防止突击补记录的情况发生。各区、大口党委组织部门可结合实际统一印制《党支部工作记录册(手册)》。鼓励采用电子台帐管理,提高台帐记录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加强领导和指导,压实压紧责任。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要及时研究“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要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管用做法,积极推介典型案例,营造党员积极参与、支部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具体组织者的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党支部和党员的特点,提出“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并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基层党委要采用工作提示、派员参加等方法,加强对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党支部每年要研究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采用“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方法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内容和时间安排,确保“三会一课”常态长效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各级党建服务中心要培育优秀宣讲员、推出优秀教案、打造精品公开课等,提供菜单式、开放式、预约式服务,为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提供资源支撑。

  (三)注重考核总结。上级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对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开展“三会一课”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提出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作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并问责。各党支部要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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